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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侦探社:离婚后转给女方的钱能要回吗
时间:2024-10-22 11:22:25 点击次数:28
离婚后转给女方的钱能要回吗

一、离婚后转给女方的钱能要回吗

完全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进行处理。

在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这些原本属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积攒下来的财富便不再被划为拜尔共同财产。此种情况下,您完全具备要求归还相关财物的资格和权利。这里所指的共同财产,即是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夫妻在共处期间积累下来的各类财产所做的明确界定。这其中包括但并不仅限于实物、资金以及无形资产等多种形式;在处置这些财产时,应当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定和统一的衡量尺度来加以评估和分配。上述要点应涵盖在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后有赡养义务吗

离婚之后,子女对于生身父母仍然负有赡养的法定义务。关于这一点,虽然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但是他们所承担的赡养责任并不会因此而减少或者消失。

赡养涉及到子女们在物质以及经济方面向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子女作为赡养者,理应按照法律规定,尽其所能地满足老年人们在经济供给、日常生活照顾以及情感安抚这几个层面上的需求,同时也要特别关注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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