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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出轨调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时间:2023-05-01 14:33:41 点击次数:168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时一般会涉及到婚内积累的财产的处理,有的当事人为了想多分点财产而与对方吵个不停,协商不成时可能会诉至法院。事实上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那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有哪些?接下来就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  (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四)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进行分割。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注意要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以上就是由诉宁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的信息,由上可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应当遵守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诉宁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时一般会涉及到婚内积累的财产的处理,有的当事人为了想多分点财产而与对方吵个不停,协商不成时可能会诉至法院。事实上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那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有哪些?接下来就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  (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四)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进行分割。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注意要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 台州侦探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以上就是由诉宁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的信息,由上可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应当遵守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诉宁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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